变更企业类别:
(1)合同、章程修改协议;
(2)审批机关的批复及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副本1;
变更股东:
(1)股权转让协议;
(2)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资信证明;
(3)合同、章程修改协议;
(4)审批机关的批复及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副本1。
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:
(1)审批机关的批复及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副本1;
(2)合同、章程修改协议;
(3)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;
(4)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。
变更经营期限:
(1)合同、章程修改协议;
(2)审批机关的批复及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副本1。
变更经营范围:
(1)合同、章程修改协议;
(2)审批机关的批复及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副本1;
(3)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,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;涉及后置审批的,应提
交《承诺书》
申请在外埠增设分支(办事)机构:
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注销分支(办事)机构的,需在营业执照上注明的:
(1)分支(办事)机构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;
(2)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
1、《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》
2、董事会决议
3、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
4、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
5、税务机关、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
6、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三次注销公告的报样(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后,方受理您的注
销申请)
7、《指定(委托)书》
8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
变更总经理、董事:
(1)填妥《企业备案申请书》中的《董事会成员、经理任职证明》表;
(2)董事会决议(变更董事可不提交董事会决议)
办理非货币出资的财产转移:
(1)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;
(2)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
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:
(l)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;
(2)《企业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
变更出资方式:
(1)董事会决议
(2)审批机关批准文件;
(3)合同、章程修改协议;
(4)加盖本企业公章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(涉及营业执照变动的,应提交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);
内部股权转让导致股权比例变动:
(1)股权转让协议;
(2)修改后的合同、章程或合同、章程修正案(外商独资企业只需提交章程);
(3)加盖本企业公章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(4)审批机关的批复及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副本;
已经设立分支(办事)机构,需在营业执照上注明的:
(l)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;
(2) 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分支(办事)机构《营业执照》;
详细请咨询本司专业顾问,请致电0580-8809299 18967232207